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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位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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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崗位職責
1.根據董事會提出的戰略目標,制定公司戰略,提出公司的業務規劃、經營方針和經營形式,經董事會或公司確定后組織實施,并根據內外部環境變化進行調整。
2.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,組織制定、修改、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;監督、控制經營計劃的實施過程,并對結果負全面責任;組織實施財務預算方案及利潤分配、使用。
3.根據業務需要,建立與業務發展相匹配的組織架構,主持、推動組織機構設置方案、關鍵管理流程和規章制度,及時進行組織和流程的優化調整。
4.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,組織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;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、機構和人員調配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;
5.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。
二、任職資格
(一)能力素質要求
1. 熟悉現代企業管理模式,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,市場感覺敏銳,經營業績突出;
2. 熟悉股權入股業務模式和運作流程,熟悉財經、入股相關法律、法規政策,以及財務分析、資本運營等;
3. 工作嚴謹,具有優秀的領導能力、人際關系構建能力,較強的組織管理、判斷與決策能力、良好分析和應變能力、計劃與執行能力。
(二)任職資格
1.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
2. 年齡不超過48周歲,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;
3. 具備10年以上相關行業管理工作經驗,有新能源行業工作經驗優先。在產業入股、資本運作、并購重組等方面有5年以上的實戰經驗,有多項成功案例,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①任上市公司總裁(總經理),或3年以上的上市公司分管入股或新能源行業副總裁(副總經理)任職經歷;
②3年以上在非上市頭部公司總部或在央企區域公司同層次公司中,分管入股或新能源行業副總裁(副總經理)及以上任職經歷;
③5年以上知名券商或入股公司總部入股類中層崗位及以上任職經歷,有入股或研究新能源行業者優先。
4. 不得存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入情況,無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規定的任職回避或市場禁入情形,無違法違紀行為或犯罪記錄,具備監管規定的其他任職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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