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2日,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正式發布,這是21世紀以來第19個指導“三農”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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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意見》全文共8個部分,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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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和重要農產品供給;
強化現代農業基礎支撐;
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;
聚焦產業促進鄉村發展;
扎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;
突出實效改進鄉村治理;
加大政策保障和體制機制創新力度;
堅持和加強黨對“三農”工作的全面領導。
《意見》提出,做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科技特派團選派,實行產業技術顧問制度,有計劃開展教育、醫療干部人才組團式幫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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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意見》強調,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。發現和培養使用農業領域戰略科學家。啟動“神農英才”計劃,加快培養科技領軍人才、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。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、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“頭雁”項目、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、鄉村振興巾幗行動。落實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,對縣以下基層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職稱評聘“定向評價、定向使用”工作,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、比例單列。完善耕讀教育體系。優化學科專業結構,支持辦好涉農高等學校和職業教育。培養鄉村規劃、設計、建設、管理專業人才和鄉土人才。鼓勵地方出臺城市人才下鄉服務鄉村振興的激勵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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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新華社